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

贈與人同一年度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以下時,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

贈與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0萬元。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,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合計在免稅額220萬元以下時,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,惟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者,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,始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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